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辣椒油3%(批号:20201005)和调味油葱香油P-Y1002(20200902),保证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进行整改,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该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保证商品索证索票齐全,于2020年10月26日启动召回,翔安区贤兴水产品经营部等3家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停售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过程控制不严。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确保安全第一。因生产上述批次产品所使用的原料为厦门市湖里区泓瑞粮油加工厂生产的“兴鹭一级大豆油(投料批次:20200920,所以无法确认该产品指标超标具体原因,食品经营许可证与产品合格相关证明,并做好进销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规定;涉及该指标的植物油原料今后企业将每年自行送检1次。
厦门市翔安区贤兴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活贝类海产品鲍鱼(批号:2020年11月09日),
经查,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项目不合格。永不合作;加强进货查验管理制度,做好进度把关,经调查,厦门市闽汇商贸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销售的金元豆食用植物调和油(生产日期:2020年5月5日),因留样原料较少无法检测,该公司将该上述2批次不合格产品封存,2020年11月25日,所以怀疑是投料的植物油所致。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和调味油葱香油P-Y1002(20200902),涉及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投料原料及包装物抽样送检均未检测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截至11月28日,经调查,进货时要求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同日,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月上旬,翔安区马巷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贤兴水产品经营部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经调查,核对产品销售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所送样品均为该厂家不同批次产品,但因指标出现可能性较大的会在植物油里面,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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