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召回等法定义务,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2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批次酒类不合格。
1批次肉制品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古田县食之韵贸易有限公司。
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
责任编辑:李佳榕
2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甲硝唑不合格;宁化夏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活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3月14日)、标称莆田市怡香居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3日生产的建贤牌芝麻饼,标称古田县日信酒厂2022年1月3日生产的红曲糯米酒(三年红曲酒)和红曲糯米酒(五年红曲酒),闽清县池园镇惠花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3月25日),销售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洋中惠英特产店。下架、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金榕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初检和复检,标称宁德市福林水产有限公司2022年3月20日生产的即食海蜇(野生海蜇头),
1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
1批次水产制品不合格。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6月10日,有即食海蜇头、噻虫胺不合格;厦门尚鹭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同安放养蛋(购进日期为2022年4月9日),销售单位为厦门忠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批次糕点不合格。均是酒精度不合格,昂刺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酒类等19大类食品1019批次,销售单位为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金峰店。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老婆饼等下一条: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开展糌粑比较试验:9款糌粑质量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此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方便食品、